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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都忙死了。”
“是啊,你是大忙人,要做翻译官,还要做酒吧老板娘。就你这女朋友角色,做的最失职。他走哪儿,你的酒吧就开到哪儿,他的一分钱你都舍不得外流。这样,很容易失去你男人的。”
电话那头,忽然沉默了一下,听筒里传来哗哗翻书页的声音,乔南一听就知道,陶晴又是一边在看翻译书,一边跟他讲电话。
职业女强人,能把事业做得有声有色,但感情上,却未必把一切都掌握在手。尤其,这位陶翻译官的男朋友,还是简应琛这种浪子。
“乔南,你知道吗,我谁也不担心把我男人抢走,就担心你。”陶晴开玩笑的说。
“哦?是吗?我还以为你是故意秀恩爱,让我羡慕嫉妒恨呢?”
两人又讲了一会儿电话,最后,陶晴先挂的电话,因为她已经讲不下去。
对着厚厚的翻译词典,陶晴其实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撑着下巴,把词典翻得哗啦哗啦响。
她不喜欢简应琛跟乔南一起喝酒,因为只有跟他在一起,简应琛才会放松,把自己灌得烂醉。
他们有共同的秘密。
她把蓝莲开在每一个有他的地方,只是不想他忘记她。
摊开的笔记本上,凌乱的写满了简应琛三个字……
*
三天的时间很快,妮妮出院那天,乔南就拿着检测报告给她,告诉她数据一切正常,只是妮妮的体重偏瘦,需要加强营养。
孟清歌在答应霍晋霆好好学厨艺那天,就去书店买了关于料理的书翻看,这几天天天翻着花样做饭。
事实证明,没有不懂料理的女人,只有不肯花功夫的懒女人。
孟清歌照着书本做,七七八八也能做出不错的菜来。
郊区比市区的好处,其中之一,就是有比超市新鲜的食材,还能买到真正的有机菜。
她站在卖泥鳅的小摊前,买了一斤泥鳅,准备回家炖汤。宰杀泥鳅的女人身材非常敦实,看了孟清歌好几眼,问道:“你是那家别墅新请的保姆吧?”
孟清歌愣了一下,保姆?
就见那女人凑近了一点,神神叨叨的看了四周一圈,暧昧一笑说:“别跟我装啦。我家就距离那别墅不远,我几次见到你从那儿进进出出了。”
孟清歌蹲在盆子边,手指伸进盆子里搅弄那些滑溜溜的泥鳅,闻言轻轻皱了下眉,没有吭声。
女人又道:“那别墅,平时都不见人影的。几年前,就看到有个小孩住过,后来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没有再看到过。不过前些日子,我看到那家男人回来住了。那个小孩也回来了。你有没有见到,那家女人是谁?”
女人往左边摊位看了眼道:“听说,那孩子是那个男人的情人生的小孩,藏在这里的。”然后,她的声音就大了起来,用无所谓的口气继续说,“现在的有钱人呐,都这样。把情人藏在郊区乡下,只要家里那位不闹,怎么都行了。”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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