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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贵的碗红纸,她已经放弃计算了,感慨道:“读书真费钱呀!”
“可不是么,这还只是纸张的钱,笔墨纸砚,样样都贵。”作为一个穷苦人家的读书人,袁清对此深有感触。
他又取出一支笔刷有些分叉的毛笔递给宋英:“你现在刚学,就别浪费钱去买笔墨纸砚,这支毛笔虽然已经分叉,但还能用,你先将就着用着。”
说着,又取出一个竹筒,“你等着,我去舀些水来。”
宋英一点也不嫌弃分叉的毛笔,这可是读书写字的毛笔,神圣着呢!
当初宋天去学堂念书时,二婶给他买了一支全新的笔,那时她想摸一摸,都被奶奶阻止。
后来,每次清洗毛笔,都是二婶亲自做,一副担心她弄坏的样子。
而现在,她拿着一支毛笔,即将练习写字!
她又看向光滑的石板,有些明白过来,用毛笔蘸清水,在光滑的石板上写字,一样能练习。
而且,清水干后,还能继续写,反复练习!
这可真是个好法子!
不多时,袁清舀好水回来,从书箱里又取出一块石板、一支笔刷分叉的毛笔,蘸了清水,就要教宋英握笔书写。
宋英赶紧道:“先等等。”
袁清以眼神表示了自己的疑惑。
“我还没交束脩呢,”宋英拿出包子和饴糖,“正经的束脩六礼,你奶奶一定会察觉,所以,只能送这些吃食,你不要嫌弃哈。”
袁清怔了下,他教宋英认字,一来是因宋英聪明,教起来轻松,不耽误他多少时间;二来是因他很喜欢教会别人的那种成就感。
但总体来说,对教宋英认字这件事,是比较随意的,虽然也会认真的教。
现在,宋英提出束脩,他一下就觉得正式了起来,得负起夫子的责任,一定要把学生教会。
袁清不由自主挺直脊背,一本正经地接过来,“嗯,这个束脩,正正好。”
而后,他恢复了亲切随意的状态,乐呵呵拿起一个包子,又把油纸包往宋英那边推了推,“你也吃。”
一下午来来回回,宋英还真的饿了,也不客气,拿起一个包子吃起来。
吃完一个包子,二人都觉状态好了很多,袁清寻了个高台,将自己青石板放在上面,又示意宋英把她的也放上。
“今儿先教你站立姿势写字,后面带两个蒲团过来,我再教你坐姿。”
宋英再次惊叹,写字还有那么多的讲究。
“像我这样,两脚稍微分开,一只脚略微向前,保持好身体的平衡,然而上身前倾……”
示范过后,他便让宋英照做。
光是站立的姿势、握笔的姿势,就花费了半刻钟,然后又是执笔、运笔。
学到后面,宋英不由心急起来,有了那本《百药草集》,她更加迫切地想要认字,“能不能先教我认字,书写后面再教?”
夫子瘾正上头的袁清非常严肃地拒绝了,“不行,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故而,习字当循序渐进,不可急切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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