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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非战之罪(第1页)

楚军将领孟三归看见杨未央亲自带兵上阵,不由得有些纳闷。

都说主将应该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可是对于西蜀这对父子来说,还真不存在这个道理。

孟三归骑在战马上,隔着老远就看到了三万西蜀步卒腰间挂着的锦绣刀,不由得感受到了一股寒意。

锦绣刀锻造出来,一共要经历两次开封。第一次开封是杀西蜀死囚,因为沾满了人血的锦绣刀才能够更好的上阵砍掉敌人的脑袋。

至于西蜀每年根本没有那么多死囚,毕竟二十万锦绣刀需要二十万的人头来祭奠。

所以杨秀一般选择了杀倭寇,在东海一带去杀倭寇。可是倭寇也不多该怎么办,那么就沾血行了。

需要是人血,而且是自己的血。当有一天锦绣刀上阵杀敌了,那么就算是死,也要拖着敌人一起去死。

自然,第一代的锦绣刀根本不需要自己的血。在春秋年间,那可是有无数的人头可以拿来开封。

如今的锦绣刀是第四代锦绣刀,由唐门和王府内的工匠共同打造,也就省略了人血的第一次开封。

毕竟比起春秋年间来,锻造的技术好上不少。所以锦绣刀已经成为了一种经典,让人畏惧的典范。

甚至有人言,如果在战场上能被第一代锦绣刀砍掉人头,你应该觉得骄傲了。因为春秋下来至今,只怕一柄也没有剩下。

这位与曹子歌有着南曹北孟之称的孟三归,虽然不隶属于名将之流,但那也只是他生的晚一下,只算得小生后辈。

但天下,终究是年轻人的天下。那些春秋名将逐渐在变老,而自己一群人开始在成长。

就好像曹子歌、王唯一、徐江南、燕南天、黄淮安等等后起之流。

孟三归本名并不叫三归,而叫孟辉。在辽东战场曾经打了三次打仗,成后后春秋的三场经典战役,三出三归,全部胜利,所以有了孟三归之称。

但是,他一直谨言慎行,后春秋之流很少有人能够做到这一点。

当接到要与西蜀打仗他担任先锋官的时候,兴奋的同时也相当苦涩。

只要白帝城下的那位老人还在,别说大楚王朝的一半兵力,就算百万大军齐出,只怕也占不到一丝的好处。

自杨秀还是皇子的时候就如此,何况是现在。

西蜀是西蜀,大夏王朝是大夏王朝。按道理来说西蜀遗民其实是大夏王朝的军民,可是实际上,大隋王朝建立以后,整个天下就开始五分了。

大夏王朝强大没错,可是在之前依旧是北周南齐为主。就好像大隋王朝的建立者,或者说杨未央的那位爷爷,也不过是北周的外戚罢了。

北周何等强大,南齐又是何等强大,最后还不是只剩下一片片废墟残骸,只存在历史之上。

没有那个王朝能够永久长存,历史更迭早就证明了一点。几百年前的大秦王朝依旧如此,要不然岂不是可以千秋万世。

杨未央看着对面的十万楚军露出豪气之色:“摆阵!”

战鼓轰鸣,只是没有春秋年间那位魔教圣女在城墙高舞一段。可惜没有那美妙的声音,可惜面前的人站的不是杨秀。

太多可惜了,也不可惜。

它山填它海,游人不需归。岁月不静止,陌路没人回。战场多尸骨,邻家小娘哭。待到来年日,不过是长发及腰,白帝城上的擎天石碑再次多出许多名字。

有大有小,大的过五十,小的才十六。

当楚军十万人压上来的时候,火油被投石车扔了出来。沾满了草地,无数的火箭开始落在人的身上或者草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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