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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公敌(第1页)

之前龙在天以强横肉身斩灭太和镇几人,当初就有人猜测,龙在天肉身无比强大,可与无法变身的魔兽级强者对撼。此时此刻,龙在天与至兽级强者对撼了一击,竟然只是被震退,还差点震退对方。

这,需要多大的力量?

就算是猛兽,也未必有这样强横的身体吧。

许多人心中对龙在天的定义都发生了改变。

其实以龙在天现在的肉身力量,还不足以抗衡至兽级强者,一切都是因为他手中的逆龙刀。虽然无法使用兽气加持,依旧重逾万斤,一刀砍出更是接近十万斤力量。至兽级虽然恐怖,但毕竟没有变身,也没有使用兽气,被震退也在情理之中。

人们惊,黑云更惊。作为高高在上的城主,一名狂兽级小家伙简直就是蝼蚁般的存在。但就在刚才,一只蝼蚁,却差点将他震退,这如何让他不惊讶。

“死!”

黑云大怒,黑发乱舞,再次向龙在天攻去。

硕大的拳头,没有任何光华闪现,但却有开山裂石的威势,大开大阔,不断轰杀。

面对黑云的攻击,龙在天均以逆龙刀对抗,他力量不足黑云,必须要以逆龙刀的重量抗衡。

一旁的吴德看的眼睛都直了,两只小眼睛冒着异样的光彩。

原本他以为,龙在天就算可以挡住分城城主,也必定十分凄惨,可此时的龙在天虽然是劣势,但却绝对没有凄惨一说。

黑云想要击杀龙在天,没有个把小时,根本不可能。

“肉身可抗衡至兽级强者。如果等他达到至兽级,岂不是可战王者?”

“变态变态,太变态了。”

人们议论纷纷,一阵热血沸腾。原本以为一面倒的情况,竟然变成了势均力敌。他们都恨不得与黑云战斗的是自己。

那可是一位分城城主,就算是在被兽气压制的地方,传出去也是风光无限。

“此子若是不死,必定声名大振。”有人断言。

“这种体质,如果诞生后代,会不会也如此强大。”甚至有人打起了龙在天身体的主意,想要在龙在天身上借种。

现在龙在天是勇不可挡,等出了皇葬,就会被打回原形,任何一个超兽级强者都可以用兽气镇压。

“如果将他抓回镇里,让镇里的女子与其交合。。。。。。。”

许多魔兽级强者眼睛发光,竟然想将龙在天圈养起来当种马。

没办法,龙在天的体质太强大了,狂兽级就可抗衡至兽级,肉身超越修为三个大境界,没有人不羡慕。

这种体质,越到后期越加恐怖,一旦成为王者,说不定就有皇级战力。

这是一种宝体。

他们的想法是正确的,龙在天的不灭金身虽然是后天修成,但这种洪荒神技却在不断的改变他的体质,让他的基因都向着完美的趋势发展。等不灭金身小成以后,龙在天的子嗣,绝对会有着远超常人的天赋。

黑云又惊又怒,他动动手指头就可以碾死的小虫子,却和他大战了数百回合,他虽处于优势,却无法击败对方。

其他几位分城城主也是吃惊不小。黑云的实力再几人中并不是垫底的,竟然都无法快速击败龙在天,换做是他们,估计也玄。

“不可能,他怎么会有这么强的身体!”庞冲醋意燃烧的眼眸中竟然射出一抹嫉妒之光。他修炼天赋惊人,以如此年纪就达到了超兽九层,可谓庞贝分城中数一数二的惊艳人物。他觉醒的兽血也很不一般,是一种至强凶兽之血,但他如果不变身,绝对赶不上龙在天的身体。

这种宝体,不但庞冲羡慕,就连黑云等分城城主都羡慕不已。

黑云此时有苦难言,他一个人想要拿下龙在天短时间里无法做到,但他又觉不好开口让其他分城城主帮忙,否则那就是自掉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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