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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由栎忙了一天虽疲却也没睡,与昨日兴奋难眠相比,今儿更多的是淡淡的忧伤,从被嗣立为新德王后,他也曾雄心勃勃想着重新光耀德王府,所以第一步就从存粮食开始,德王府有上万顷土地,可以说济南最肥沃耕田里十之八九都是他,这些土地或自己耕种或租给百姓收租,每年都有数万石粮食入库,这些粮食以如今王府这点人是怎么也吃不完的,但他也没想着去卖,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现如今粮食的重要性,有钱有权都不如有粮食。
当然有兵的除外。
如今他就遇到个有兵的,一张嘴就几乎将他老底差点给吸光了,怎么能不忧桑。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虽有不舍,但这笔买卖也不亏,更重要的是人脉投资,便以这十万石粮食的交易来买这个大太监的人情。
历来东厂的扛把子都是实权大佬,能攀上关系自有说不尽的好处和便利,而且这个小太监不光得崇祯帝信任,朝野名声又好,更重要的事其能战善战所向无敌,只要天下一日不平,他就还有用,朝廷和皇帝都不会轻易废了他,远比之前那些更牢固。
“车马不足,余下的只恐需要常公公自己装车了?”承运殿廊檐下,朱由栎和常宇在喝茶吹着盛夏清风。
“咱家就是车马多”常宇微微一笑:“快则三五日,慢则十日主力兵马则至,王爷便是有多少粮食都能给拉完”。
“没咯,没咯,一下子就被常公公给拉的倾家荡产了”朱由栎笑道,常宇则哈哈大笑:“您也赚个盆钵满满呀”。
朱由栎叹口气:“常公公应该知道这年头,粮食比银子值钱吧”。
常宇点点头,看着廊檐旁边的花枝上趴着几个蝗虫,眉头一蹙,伸手捉来在桌上把玩,朱由栎瞥了一眼,又是一声长叹:“干旱,蝗灾,今年收成又好不到哪去了,这该死的蝗虫真的就没什么好法子治么?”
常宇苦笑摇头:“蝗虫是天灾,治它最好是用他的天敌”。
“天敌?”朱由栎一怔。
“嗯,有一种鸟叫椋鸟,喜欢群居所到之处遮天蔽日正是蝗虫的天敌,只是……这玩意可遇不可求”常宇叹了口气。
“那说来说去还是没什么好法子了?”朱由栎略显失落,
常宇将那蝗虫放在蜡烛上烤熟了,随即放入口中令朱由栎目瞪口呆:“剩下的法子就是吃,烤着吃,油炸吃都是美味,回头王爷可与官府联手发动百姓去捉蝗虫吃,一来消灾,二来也能充饥”。
其实,应对蝗灾的办法有很多,比如喷药,可是这个时代没有,比如派遣鸡鸭鹅大军,轻松就能灭掉。
奈何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大规模的养殖场。
所以剩下的就只有眼前这法子了,哪知朱由栎听了直摇头:“曾试过,见效甚微,而且并不是所有人能接受这美味的,吃几只尚无妨,多吃几天胆汁都能吐出来”。
常宇顿感无奈,刚要叹口气,突然的灵光一闪:“若是以银子收购呢?”
朱由栎眉头一皱:“花银子收那玩意?你莫不是还想以蝗虫当军粮?”说着忍不住呵呵笑了起来了。
“正有此意”常宇一脸正色:“购入充作军粮”。
“常公公,您不会是……疯了吧,这玩意……”朱由栎顿时傻了眼,常宇这才道:“是军粮但不是给人吃,而是充作马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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