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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她舞剑一样,一直都是坦坦荡荡的出剑,从不走下三滥的招式。
至于话本子中那些骇人的细节,比如:「那妖怪已开灵智,躲在村落里,趁夜色偷袭活人。捕快发现死者被咬破喉咙,面色青白,浑身血液流淌了一地,泥土都是骇人的暗红色。」
苏苒之不知道是自己天生胆大还是怎么着,她并不觉得害怕。
甚至还能做到跟着记录者一起推导到底是何方妖孽违反天道、胡作非为。
最开始,记录者猜测这害人的妖怪是成精了的黄鼠狼,因为它们偷鸡也都是一口咬着鸡脖子就叼走了。
但苏苒之却觉得恐怕没这么简单,毕竟这‘作案手法’太明显了,所有证据都指向黄鼠狼。
事出反常必有妖。
苏苒之倒是猜测可能有其他妖怪在陷害黄鼠狼。
不然这话本子也不会写十张,后面铁定有反转。
果然,根据话本子经过一系列‘侦查破案’,最后发现是一直狐妖在陷害黄鼠狼。
不过,这狐妖倒不是故意针对黄鼠狼。
狐妖是害怕自己杀了人、吸干了精血后,仙人就会下山来捉自己。
所以,狐妖没有按照自己的习惯吸食死者精血,想把‘妖怪杀人’这件事嫁祸给黄鼠狼。
等到捕快走后,狐妖自己再去偷偷刨了这尸体的坟,挖他的心出来吃。
故事的最后,自然是天问长的一位长老跟这狐妖大战三百回合后,将其击毙。
击毙后,狐妖现了原形。
——成了一只腹部鼓起来、毛发皱皱巴巴的小野狐。
「原来,这狐妖怀了孩子,要吃人心给腹中幼狐补精气。它便做出了伤天害理之事。」
一时间,苏苒之也不知道该感慨母爱伟大,还是说妖怪本性残暴。
不过,狐妖原本就是一只山间野狐,不能用人间律法来要求它。最后它为此而偿命,倒也算一报还一报了。
「捕快得知此事后,忙把‘死者生前有个十二岁的小女儿,村里人说见过此女五年前在水中救过一只野狐。后来,此女被其父活活打死,只因为其父醉酒后性格暴躁,觉得女孩子是赔钱货’的事情说与仙长听。」
虽然亲生父母打死孩子这事儿在大安国很常见,也并不触犯律法。
但那打死的都是不肖子孙,跟性别无关。
这野狐欠了小姑娘的救命之恩,得知此事后便下山咬死其父。
原本野狐可以远走高飞,但它却贪恋那一颗心脏给腹中幼狐补精气,最后被闻讯赶来的仙长抓到,当场打死。
「仙长心念一动,原本打算直接焚毁野狐和其腹中幼狐。但念在野狐事出有因的份上,便把野狐剖腹取幼狐,将其带回宗门,希望能救活幼狐。」
天道轮回在小姑娘、其父和野狐三者之间画了一个圈,但幼狐是无辜的。
只是不知道这样做能不能养得活幼狐。
—
看完整个故事后,苏苒之誊抄起来很快。
抄写第一遍时,最后一句‘希望能救活幼狐’刚落笔,她突然感觉心脏重重的跳了一下。
手中的羊毫都差一点歪掉。
幸好苏苒之手腕稳住了,不然这份就算作废了。
誊抄这种话本子是有要求的,那就是从头到尾不得错一个字,不然整个话本的韵味就会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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