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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转瞬即逝(第3页)

而另一份拆骨肉,白羽则带着走向另一张大锅。

热锅热油,烟火刺啦。

洒入葱姜干辣椒花椒粒爆香。

随后将拆骨肉直接洒入锅中进行翻炒。

无论是内蒙还是东北做菜都不讲究克制这一说法,量大为其一,每个厨师做菜的目的都不只是让人品尝,而是让人吃饱。

其二,则是极端。

别和我说什么调和不调和,不香的东西哥们也想给你做香了,比如酸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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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香的东西哥们给他做的更香!

比如此刻锅中的拆骨肉。

白羽再次放入熟油,直到肉上都能看出极致的油润,最后一把粗辣椒面洒下,几经翻炒。

一道爆炒拆骨肉便登上了人间。

拆骨肉的处理只是开始。

灌血肠的过程没有画面,奈何灌好的血肠在锅中上下起舞的画面镜头可是一点都没错过。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奉若珍宝,外地头皮发麻的特产食物。

血肠也是如此。

实话实说,血这种食材比内脏的接受度还要低。

尤其猪血不像鸭血鸡血一般,猪血本就腥臊。

可说不出是因为当年穷还是嘴馋的东北人,在几经试验之后,也测试出了最好的血肠配比。

盐,花椒,洋葱或者沙葱,切碎的姜以及各种各样的香料都会拌在猪血内。

“我知道,很多人不喜欢吃血。”

白羽一边搅拌着锅内的酸菜一边开口。

“也正常,每个人的口味都有区别,更何况血肠这种东西本身就是最早吃口肉不容易,于是猪的每个部位人们都不能放过。”

“帝都曾经有位老先生,具体叫什么咱们就不说了,给人家留点面子。”

“老先生是一位收藏家,而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研究做菜,招牌菜叫红烧大葱。”

“那大葱让他做的,绝了。”

“又嫩又香的同时,大葱也不会有丝毫怪味,一根大葱能下一碗米饭。”

“以至于当时各界的名流都对其赞不绝口。”

“直到再后来日子好了,各种好吃的也多了起来。”

“那老先生天天去KFC买个甜筒,人们这才知道那红烧大葱是因为帝都饭店的葱烧海参太贵了平时舍不得吃,这才研究出的菜品。”

(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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