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波洛也有过类似的大脑风暴时刻,过程同样精彩万分,但波洛的推理方式绝对与福尔摩斯不同。
波洛似乎更喜欢揣摩人性。
而福尔摩斯则是通过对无数细节的观察和信息汇总从而得出结论!
前者感性居多,福尔摩斯理性为上!
这是曹得志第一次觉得,福尔摩斯虽然有成为逼王的潜质,但他的大脑运转速度确实有些惊人,偏偏他还找不到一个可以反驳这段推理的立足点……
这是巧合吗?
刚好福尔摩斯发现了线索?
当然不是!
随着曹得志用略带震撼的眼神继续翻阅这本书,福尔摩斯正式开始了他第一次出场的推理秀!
头发……
皮包……
指甲……
在凶杀案的现场,他可以从第一位死者的衣袖以及靴子乃至裤子和膝盖部分还有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临死前的表情,包括衬衣袖口等等推断出无数的信息!
缜密!
理性!
多么复杂的信息,都可以在他的脑海中汇总从而让他掌握一条条关键线索,他甚至连凶杀案附近的马车痕迹,乃至马车压痕的深浅得出马车上有多少人的结论!
逻辑推导?
不是这样的!
逻辑推导是用结果来推算过程,那是波洛所擅长的领域,大多数侦探破案都是根据结果来推导过程,逻辑性占了很大的比重,但福尔摩斯似乎更擅长用过程来推算结果,而这些过程就是通过以上提到的各种细节所得到的答案,二者有相似之处,但性质却不同!
可以想象。
当这一段段推理秀出现在曹得志的眼前,曹得志几乎被秀的头皮发麻,他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戴着圆顶礼帽,手持烟斗的鹰钩鼻男人形象,他的目光应该是理性中透着观察的智慧,而这一切的推理都基于福尔摩斯的一个理论:
基本演绎法!
案件大概可以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分是福尔摩斯运用他口中的演绎法来寻找出连环杀人案的凶手;而第二部分则是杀人犯的作案动机以及他自身所受到过的悲惨经历,这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凶手在用他的方式复仇。
故事是看完了。
曹得志却呆住了。
这是曹得志作为蓝星人第一次面临来自福尔摩斯与基本演绎法带来的震撼,而同样震撼的感受也自隔壁会议室那些编辑的心底升腾而起——
恐怖的福尔摩斯!
————————
ps:不敢写的太详细,防止被喷太水,继续更新,下面是盟主加更环节。
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别拦着我,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化神境修士陈默,与小师妹双双陨落后,竟然重回地球的高三时代?!前世初恋,陈默不屑一顾。前世敌人,陈默一拳打爆。前世你看我不起?今世我让你望尘莫及!...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