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读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三章鸦隐(第1页)

血魔气急败坏,最后一点形象也不在维持。

红雾凝做实体,只是面部红雾笼罩,代替面具,看不清他的相貌,身高八尺,头上两角,像牛头。

他举起右手指着李泫:“你以为我为什么放着窝边草不吃?吕堂的那些人我就是全吃了都不一定能破除封印!一个二个的血液又脏又臭,哪里能和单灵根的人族,以及半妖相比?”

李泫的表情有一瞬间破裂。

这是他没考虑到的。

吕堂的人……看门已是极限,况且,他们还不能全死完。

李泫二话不说,化作残影,消失在洞中,朝着顾知洲几人逃跑的方向追去。

血魔依旧站在封印中,整个魔,显得格外沧桑。

他说谎了。

其实,吕堂的人随便吃几个也能破除封印,只不过他们瞧着味道就不好。

早在之前,他吃过一个,不好吃,吐了,涩的,肉质还柴,血液更是不堪入口!

他不想为了破封印而去委屈自己的五脏庙,他不仅仅只是个魔,还是个魔中美食家,对食物的要求很高哒!

至于他对李泫说的那番话,目的只是为了李泫能尽心一点,把美味的点心们全抓回来。

至于说谎,他是魔,是恶人中的恶人,反派中的反派!

所以,反派角色会在意说谎吗?

当然不会!

他们只会嫌自己说的谎言不够完美,数量不够多!

“吵。”清冷如高山积雪的声音,在山洞中短暂出现一瞬,准确来说,是从血池之下传出。

“豁!你居然还没被血池炼化!?”血魔惊了一跳,沉着一张大脸,唰一下化作血雾,融进血池之中。

十二魔将每个魔都有一个本命魔器,血魔的本命魔器,便是这血池,用来炼化生灵的血肉,将其化作自己的修为。

血池之上,血水翻滚,是为表象,主要起一个恐吓食物作用。

这是魔族的特殊爱好,并无实用,像血魔,他就比较享受食物在下肚之前的惊恐表情。

血池之下,乃是一个炼化空间,一次性可炼化数十人。

通俗一点来讲,这血池就相当于一个锅子,血池上的血水就是锅盖,食物被放在锅里烹煮。

血魔一沉入血池就看到他恨的牙痒痒的人,此刻正盘膝打坐,黑色斗篷罩住他的身形,独留一双紧闭的眸子露在外边,漆黑的古剑横放在膝盖上,没有剑鞘,所以在剑柄上规矩刻着“破妄”二字。

如果此刻白浔在这里,一定会高兴的替江卿虞介绍,这就是她来无影,去无踪的二师兄,鸦隐!

血魔恶狠狠的咬了咬后槽牙,“你这修士,本座既没惹你,也没刻意抓你,你倒好,还赖本座这里不走了!?”

人间有句老话叫请神容易送神难,这人倒好,二话不说跳进血池,本来以为是个脑子不好,特意送上门的美味,却不曾想,这根本就是块难啃的骨头,硌牙!

血魔心里苦啊!

看着活生生的食物摆着,他吃不了!

没错,就是吃不了!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这人身上贼香!

尤其是那双眼睛,带着一股子幽冥味儿,逝去人的爱恨嗔痴,应有尽有,还有一股子神族的味道,闻着香的掉渣!

热门小说推荐
妖夏

妖夏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总裁老公超给力

总裁老公超给力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龙王殿

龙王殿

化神境修士陈默,与小师妹双双陨落后,竟然重回地球的高三时代?!前世初恋,陈默不屑一顾。前世敌人,陈默一拳打爆。前世你看我不起?今世我让你望尘莫及!...

霍少的闪婚暖妻

霍少的闪婚暖妻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最强狂兵

最强狂兵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雪中悍刀行

雪中悍刀行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