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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他十八岁,刚过完生日没几天。
弟弟王庞宇才十五岁,瘦得跟竹竿似的,穿着那件已经洗得发白、短了一截的旧棉袄,站在窗边,眼巴巴地看着外面放鞭炮的孩子。
“哥,他们的新衣服真好看。”弟弟小声说。
王野没说话。他知道弟弟不是想要新衣服,弟弟是羡慕那些孩子能无忧无虑地过年。
他也知道,后妈绝对不会给他们买——那个女人的钱,只给她自己的亲生儿子花。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脑海里全是弟弟眼巴巴的眼神。
第二天,他鬼使神差地走进了一家超市。
在服装区,他看到了那件标价三百五十八元的棉袄——
深蓝色,厚厚的,摸起来软软的。
他想,弟弟穿上一定很好看。
他把它塞进外套里,快步走向门口。
然后,警报响了。
被抓的那一刻,他脑子里一片空白。
后来警察问他为什么偷东西,他说不出话来。
他没法解释那种走投无路的感觉——不是为自己,是为了那个和自己相依为命的弟弟。
他被拘留了十五天。
出来那天,弟弟穿着后妈板着脸买下的那件棉袄,站在拘留所门口等他。
棉袄太大,弟弟穿着像裹了个被子,但他笑得特别开心。
“哥,暖和。”
那是王野这辈子听过最好听的话。
可现在,这件四年前的旧事,被人翻了出来,晒在阳光下,接受全网的审判。
王野又看了一眼手机。
那些骂声还在继续,甚至有人开始攻击他的长相,他的唱功,他的出身。
他放下手机,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灰蒙蒙的天空。
音乐是他的命。
从第一次听到王岳恒的《老男孩》开始,他就知道,自己这辈子离不开唱歌了。
那首歌里唱的“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事到如今只好祭奠吗”。
每一次唱,他都觉得是在唱自己。
他没有条件学音乐,就自己对着手机练。
没有专业设备,就用几十块钱的耳机录歌。
没有人教,就一遍遍模仿王岳恒的唱法。
四年时间,他在网上发了三百多首翻唱,粉丝一点点涨到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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