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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菲说自己每天的生活都有意义,杨轶可不这么看的,因为他每天的生活里,除了看着曦曦一天天长大让他觉得充实以外,别的事情并不算有意义。
写书、写歌,墨菲觉得他在书房里是在创作,可是杨轶自己知道,这些都不是自己的作品,就算是有些时候,为了符合这个世界的设定,杨轶需要对这些作品进行艺术性的加工,可是按照这个世界的版权逻辑,这些作品依然是他抄袭的!
当然,在法律上没有人能够追究杨轶的责任,谁知道这些作品来自另一个位面的地球?
但对于杨轶自己而言,就算厚着脸皮一点也不在意,可是无法否认的是,他的人生价值其实没有能够得到体现。
照顾妻儿的责任感,掩盖了杨轶的这种内心的空虚!
以前杨轶以为,自己重活一世,可以趁不再有杀手组织追杀,好好地享受普通人的生活,睡到自然醒。然后还有漂亮、单纯的妻子在怀,可爱、懂事的女儿爬在背上,不羡鸳鸯不羡仙。顶多写点前世的东西换换生活费,似乎这样的生活已经足够,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就好!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杨轶做不到睡觉睡到自然醒,他依然维持着前世一样的早起习惯,坚持锻炼,让自己的身体保持在一个不错的水准。
他也并没有能够像杨过一样,甘于急流勇退,可以跟心爱的小龙女在古墓里一呆便是几十年。
墨菲拉着他去唱歌,杨轶去了,他虽然是迫于形势,也并不像墨菲那样享受舞台,但不得不说,在几万人注视下唱歌,杨轶内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就好像人生达到一个里程碑级的成就一样。
杨轶觉得自己不喜欢抛头露面,最好是藏在幕后,能做什么做什么,但墨菲告诉他,他喜欢拍电影,所以他去尝试了。
当然,杨轶后来发现自己并不像郭子意那样,对拍电影有着特别深的执念,但他确实喜欢扮演自己喜欢的电影角色,演好了“鲁迪”,将原本那个冷酷但善良的大个子还原出来,甚至还融入了自己的理解,演得更好,杨轶觉得自己的内心也能得到满足!
平淡、幸福的生活是没错的,杨轶并没有嫌弃,也并不会从此改头换面,过上奔波劳碌而不顾家庭的生活!
但杨轶觉得,自己也应该找到自己想做的事情,从而为之奋斗,创造属于自己的价值。
否则,他内心的空虚终有一天会爆发出来。
但杨轶想做什么呢?
直接想这个问题是没有答案的。
杨轶开始挖掘自己前世的记忆,自己前世喜欢做什么?
唱歌不太算,毕竟他前世的嗓子和脸是被破坏过的,对于流行音乐,他最多只能是欣赏,不能哼唱。
写作?或者说创作属于自己的小说?这个有点困难,杨轶喜欢读书,文笔也不错——这一世对那些小说的成功改编可以看出来。可是真的让他写小说,杨轶又缺少创作的灵感。
那他真正喜欢的,可能就只剩下纯净的音乐了!
曾几何时,他坐在空旷的庇护所的正中间,带着超HIFI的耳机,聆听宗次郎的《故乡的原风景》,在那美妙的陶笛声里,仿佛灵魂飘出来,似乎能够感受到作者的乡愁,那个场景是,他的灵魂搭乘着高速飞驰的列车,穿梭在无边无尽的田野上,经过一道道山川河流……等他摘下耳机,不知道何时已经泪流满面。
是的,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的故乡是中华大陆的哪个地方,可是在音乐上,这并不妨碍他对这个曲子产生情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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