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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黎慈没明说《雪顶》两个字,但芙提的手指还是顿了顿。
被她察觉了,于是不得不提起那个人。
经纪人今年已经四十有余,对男女情爱早已看淡,普通人尚且爱而不得,要尝遍爱恨嗔痴的苦楚,更何况是泥潭里无数次挣扎却还是被残忍同化的挺水植物?
“我知道你还在乎,芙提,你骗不了任何人。”
芙提却说,“我也从来没有否认过这个事实。”
黎慈看她放下勺子,根本没吃几口。
“忘不掉就不忘,这是我的态度。”
她转身进了房间,房门合上的半秒里,黎慈叹气的声音清晰可闻。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感官开始变得敏锐,对那些沉重的情绪总是能产生特殊的共鸣。
芙提拉开窗帘,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那时她刚到美国不久,秦懿只要没事就会过来睡,根本不在乎往返要开几个小时。
国外的追星并不疯狂,相反地让人觉得很轻松。芙提甚至可以毫无遮掩地走在大街上,运气好的话也能碰到几个粉丝来要签名。
她们去吃可颂,吃法棍,吃香喷喷的刚出炉的,咬一口就会流出绵腻奶油的泡芙。夜晚降临就往路边的小酒馆走,在各色的面孔里找座位,找不到就直接捧着啤酒杯在街边喝,快活又肆意。
有一次秦懿喝醉了,睡到第二天才起来,芙提已经坐在落地窗前晒太阳了。
女人举起五指,太阳仿佛能够穿透皮肤,将彼此晒得透明。
“其实这个问题我想问很久了。”秦懿说,“到底特别的是你这个阶段,还是段昱时特别?”
那是她第一次这样直白地发问,仿佛只是单纯的好奇。
念念不忘,又如何呢。
现在所处的年龄和阶段都会伴随时间慢慢逝去,即便是他特别,也没能例外地留在了这个节点里。
芙提答不上来,她想沉默,但手里的书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了。
但那时候,她已经不再是大脑一片茫然的空白,而是太多告白和有关于他的形容争先恐后,让她一时之间不知道挑选哪一个来向朋友解释他的意义。
“……他让我觉得是春天。”她支吾着,“每次想到他,我的心里总会泛起茸茸的绿意。”
像清风抚过山岗。
他强任他强,除却巫山,再难为云。
“可是春天过去了。”
“我知道。”
芙提垂下眼,“我知道他过去了。而且不会再来了。可我想念他,想念有关于他的一切,没人能代替的一切。”
“那怎么办?”
“不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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