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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虽然不喜,到底也没说什么。
“喝点水,我还没暖壶,大娘家也没有,基本上就是靠灶台的余温温点水喝,你别介意。”
“不会不会。”
林少同接过碗,并没有喝水,而是拿着稿子问她,“可秀,你想当作家啊?”
现在的作家,是很高大上的职业,陈可秀觉得自个儿配不上这个名头,含糊其辞道,“也不是,混口饭吃吧。”
林少同一下子抓住了重点,眼睛一亮,这意思,就是已经可以有稿费了?
那不就是真的作家吗?
他忙放下稿子,语气殷勤得不像话,“真是大作家啊,回头一定要告诉我在哪里发表了,我拜读拜读。”
陈可秀扯扯嘴角,“没有的事。林同志,晚上一起吃饭吗?我一会儿做。”
她在明晃晃的赶人!
林少同装作没懂,“嗯,那就麻烦你了,跑了一天,午饭都没吃呢。我也尝尝你的厨艺。”
陈可秀微微一笑,“好的。”
她直接就煮了一碗面糊糊,连疙瘩汤都不是。
林少同看到这稀巴烂的东西,热情削减了许多,“陈同志,你这饭做得……”
“嗯呢。”陈可秀可秀笑眯眯的,“以前都是别人做的,刚学,林同志别笑话我。”
咋不叫可秀了?使劲叫啊。
当称呼变化了,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怕是不怎么安好心的。
虽然她还有男人,毕竟分开住,也有几分姿色,就怕林少同想找点刺激。
这个年代可没那么淳朴,就她在姥姥嘴里,可没少听到过滚苞米地的事儿。
她可不想被人当做目标。
现在的男人,不管是不是想玩玩的,只要不会做饭,印象就大打折扣的。
林少同一口没吃,并且调侃道,“你这做饭的手艺还是要练练,你都要离婚了,要是做饭还是这样,二婚怕是不好找哦。”
陈可秀哼了一声,挑眉道,“就我这样的,军官都得给我做饭,二婚也得找个会做饭的男人。倒是你,林同志,帮人也得有个度,这么难找的萝卜白菜你就送老乡,真是不太顾家。”
她说着,把萝卜和白菜都拿起来,一股脑地塞给林少同,“你拿走吧,省得别人说我们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
原本就没打算要,是见他挺热情的,才请他喝个水。
连人话都听不懂,这老乡不处也罢。
林少同没生气,反而笑道,“你说的有道理,不过我现在不是没媳妇吗?天黑了,我走了。”
他觉得陈可秀刚刚的样子挺吸引人的,像只天鹅,就是做饭差点,要是成了,再慢慢调教就是了。
越是这样的女人,他就越有兴趣。
再说,又不是非要结婚的,玩玩也没关系。
陈可秀听着他似撩非撩的话,眉毛都快拧成了毛毛虫,不至于吧?
他今年也才二十三岁,家里条件那么好,犯得上觊觎她这个还没离完婚的军嫂么。
希望是她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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