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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一晃而过,轩辕明懿的伤好了不少,只剩下右手灵脉还没有复通。
在这三个月里,他每日都会给村子里的娃娃们上课,村民们也很乐意把孩子送到他这里来。
他也渐渐习惯了在村子里的生活。穿着粗布麻衣,吃着青菜糙米,闲暇时教授知识。夏日的夜晚坐在藤椅上乘凉,感受微风拂过带来的凉意。天气好时,还能看见一条长长的星河悬挂在夜空之上。
这样的生活宁静、安逸、又美好。
朝堂上的尔虞我诈恍若隔世,有时轩辕明懿甚至会想,如果自己一开始就是一个普通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守着那一亩三分地过日子该有多好。
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
他不可能是不知名村子里的一个教书先生,他是轩辕国太子轩辕明懿,他身上还背负着母亲的血海深仇。
他必须回长安。
…………
这是一个如同往常一般宁静的夜晚,齐芳坐在藤椅上纳凉,沈大丫躺在她怀里,用手指在她手心写“齐芳”两个字。
轩辕明懿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没有像平日一样在齐芳旁边的藤椅上坐下,而是对她说:“芳婶,我要回家了。”
齐芳明显一愣,下意识就答道:“这么快?”
答完她才意识到,轩辕明懿其实已经在村子里待了三个月了。
三个月,麦子都熟了一轮。
“嗯。我这次出来遭遇了一点事情,家里长辈没有我的音讯,肯定是要着急的。我得回去。”轩辕明懿解释得很简单,他并不想让齐芳知道太多。
“这样啊……”齐芳有一瞬间的犹豫,之后又问:“啷个时候走?”
“过几日。”
听到这里,齐芳忽然对着屋内喊了一句:“孩她爹!出来一下。”
沈山很快走了出来。
齐芳将轩辕明懿要走的事情告诉了沈山,沈山听完面露难色,说:“能不能等我们收完麦子?”
“等我们收完了麦子,拿麦子去换点钱回来,给你当路费。城里花销可不便宜,你身上有点钱也是好的。”沈山说得很认真。
“麦子钱不是要给大丫上学堂吗?”
“嗨呀,你这段时间教大丫的东西抵得上学堂学一年了。还给了她那么多书。也别不好意思,就当叔给大丫交学费了。安心收着!”
他知道轩辕明懿身份不凡,但是钱这种东西,倒不一定有随身带着。老朱也跟他说过,说他那天去买肉,拿不出钱来,又找了些稀奇古怪的玩意,最后是用一件金器和老朱换的肉。
想到这里,沈山转身走进了屋子,没过多久又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件金饰。
“这个是你的东西,我和老朱要回来了。看着可不是什么便宜玩意,你这个混小子,随随便便就给出去。”沈山一边说着一边把东西往轩辕明懿手里塞。
轩辕明懿反手塞回沈山手里:“沈叔,你留着吧。”
“混小子!听话!路上留着当盘缠也好。”
两人来回拉扯了几次,轩辕明懿没拗过沈山,还是把金饰拿了回来。
沈大丫和齐芳在旁边乐呵呵地看着。
沈山还了东西,又说:“我们明天就开始收麦子,不会耽误你太久的。”
“我来帮你。”轩辕明懿答。
说完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并不会收麦子。
仙灵学院教的东西很多,但是收麦子这一项,还真的没有教过。
皇室的教习老师们就更不用说了,他们怕是连麦子是地里长的还是水里生的都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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