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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小洲兴奋的点了点头,越来越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玩乐队多好,每天都能在这种场合呆着,美女、啤酒和掌声,我去,想想都兴奋!
我要干乐队!
我要弹贝斯!
他在内心狂呼起来!
一位男歌手上去开场,一连唱了两首快节奏的歌曲,台下掌声还算热烈。
林浩本以为女歌手上来后,就应该唱摇滚了,没想到唱的还是流行歌曲,乐队也完全按照原版扒下来的伴奏,连一丁点变奏都没有。
林浩暗暗摇头,这伙人水平实在是太一般了,歌手也不会唱摇滚,这么一弄,这个酒吧会出问题。
两名歌手下去以后,长头发的键盘手唱了一首《我死在了一个雨季》。
激烈的伴奏,声嘶力竭的嘶吼,看似很摇滚,但也恰好暴露了这个乐队的短板。
这伙人一直都是玩流行的,他们根本就不懂摇滚,以为躁起来就是摇滚了,所以把这首歌曲改的乌七八糟。
。。。。。。
酒吧的一角。
坐着一位约有三十五六岁的清瘦男人。
他的半袖白衬衣一尘不染,黑色西裤的裤线和腰板一样笔直。
他盯着舞台看了一会儿,随后,脸色有些难看的朝身边一个光头勾了勾手。
“三哥!”光头的腰稍稍弯了一些,恭恭敬敬。
“不行!”男人摇了摇头,“这伙人不行!这么下去的话,铁骑起不来!”
光头一脸为难,“三哥,这已经是咱们春河最好的乐队了!”
男人叹了口气,想了一下,无奈道:“去省城找吧,让他们先对付几天!”
光头眼底闪过一丝失望,但马上点了点头。
。。。。。。
中场休息。
林浩有些尿急,站起来去厕所。
方便完刚一推门要往出走,就遇到了钱宇。
俗话说的好,仇人见面分外眼红,钱宇这段时间做梦都梦到林浩好几次,看见他以后,眼珠子马上就红了。
林浩呵呵一笑,“进去吧,一会儿别尿裤子!”
说完,他转身就走。
钱宇气的脸红脖子粗,但见林浩虽然身体有些单薄,可身高在哪儿,想了又想还是没敢动手。
出了卫生间以后,他直接就去找了刚才那个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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