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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二章 我的中提琴只有职业级水平(第4页)

“蓝星还有人能比陈志宇语速更快嘛?”

“这是什么歌啊!”

“这波简直黑色幽默,陈志宇用英文歌,击败了韩洲的对手,明明英文是韩人的方言啊!”

“简直奇迹!”

“秦洲人用英文说唱击败韩人!”

“那个啥,《RapGod》的翻译好像是,说唱之神?”

说唱之神!

这个翻译没什么毛病。

因为《RapGod》是地球西方顶级说唱歌手,阿姆的代表性作品之一。

在西方说唱歌手,甚至是东方说唱歌手的心目中,阿姆的确称得上是说唱之神。

这些人将阿姆称为“姆爷”。

这首《RapGod》甚至还不是姆爷最快的歌曲。

不过快嘴不能光追求快,评委肯定也会有这方面的考量,所以林渊综合考虑选了这首歌。

事实上。

当林渊看到说唱有快嘴比赛后,内心就已经决定,定制一首阿姆的作品。

毕竟。

天朝的说唱刚刚起步,总体作品的质量上,比起前世的西方,还是存在一定差距,这个咱们不得不承认。

效果确实很好。

宛如阿姆降临,陈志宇拿下了快嘴冠军。

这是陈志宇的天赋,摇滚和说唱,都是他很擅长的风格。

……

韩洲。

痛失冠军的韩人,心态直接崩了!

这就好像老美被国人用英文歌碾压了一样,太特么离谱了!

要知道。

说唱文化在秦洲并不主流。

韩洲才是说唱类音乐的天堂。

韩人对于说唱类比赛是抱有极高期待,甚至准备靠这玩意儿多拿几枚金牌的!

“技不如人!”

“这个陈志宇的英文,怎么这么熟练啊!”

“到底是什么让他一个秦洲选手,如此疯狂的练习英文!?”

“不是说各洲都认为英文很难学么!”

“谁特么才是韩洲人啊!”

“跟陈志宇一比,咱们韩洲的选手,英文说唱菜的像个秦人!”

为什么陈志宇这么擅长英文?

这个问题的答案,大概只有鱼王朝内部才知道。

他们为了演唱羡鱼的英文歌曲,曾经疯狂练习过英文。

甚至为此上演过大型宫斗!

陈志宇为了赢得鱼王朝的内卷胜利,直接从韩洲找了英文老师,苦学了无数时间!

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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