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读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二章 梁雪其人(第1页)

“你好,后来者。你能看懂简化字,那应该是两千年后的人了。”

字写得一般,在赵子龙这个北大高材生看来,简直就可以打入比较差的字那一行列。

当初教他现代文学的一位教授说过:“你们以为我们当老师容易吗?三字一话必须过关,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不标准就不上讲台。”

那位教授的讲课深入浅出,让赵子龙视之为偶像。而且别看北大名气大,历史专业的学生根本就不好找工作,他想着毕业后成为老师。

可惜,老教授在脑海里的印象有些模糊,赵云想不大起来了,只好继续往下看。

“我叫梁雪,搭上了九零后的末班车,纯粹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大学四年,啥都没学到。毕业后,求职不顺回到老家。”

“闷闷不乐之中,我到长白山转悠,一脚踩空,醒来到了一个让我疯狂的地方。”

“这里绝对不是我所在的世界,身体也换了,不像汉人,关键特么的我还是奴隶的身份。”

“也搞不懂啥民族,这里的话我一句都听不懂,原来身体没有半分记忆,我说的话他们也听不懂。叫了一个跳大神的,呜呜丫丫说了老半天。”

“后来我才知道,这些人都以为我的魂魄丢了。他们没有自己的文字,只有语言。”

“苦逼的奴隶呀,真后悔当年在学校里学啥都提不起兴趣。历史地理学得不好,什么发家致富、扭转乾坤与我无缘。”

慢慢的,梁雪适应了新的环境,学着部族的语音。天天和族人们一起下地干活上山打猎。

毕竟多了两千年岁月的沉淀,此刻,他前世懵懵懂懂记得的东西,一点点发挥作用。

譬如说,地里的庄稼,一定要有间隔。接受足够的光合作用,才能生出茁壮的幼苗来。

而在之前,部族的人种庄稼,根本就不清楚这些鬼东西,一大把的种子丢在地里,发芽出来以后。也不晓得去清理那些孱弱的幼株。

更为可怖的是,族人们竟然不懂得施肥的好处,第一次把农家肥埋在庄稼根部,被奴隶主打得死去活来,父母护着竟然被打死了。

可后来的结果,证明梁雪是正确的,但再世为人唯二的两个亲人早逝。他不可能对奴隶主有半分好感。

当然,奴隶的身份磨练了他的韧性,比上一世不知强了多少倍,天天作为高级奴隶,去伺候奴隶主,还得带上笑容。

反正在部族里,奴隶都是奴隶主的财产,不要说打死。就是杀活的奴隶吃肉也没人同情。这样的事情,梁雪真还见过。

那个奴隶主十分凶残,老婆太多,竟然听信巫医的话说吃人能补气血壮阳根,暗地里杀了几个幼小的奴隶吃了。

随着梁雪在部族里的地位日益增高,奴隶主才发现,这小子不仅种地有一套,连打猎都比别人带队效果要好。

当然,秘密就是他对奴隶进行训练,譬如射猎的准头,下套应该怎样才能更有效果,一起研究,充分发挥奴隶们的力量。

别的高级奴隶,怎么可能花时间去做这些事情?他们也做不来。

生活在一个名义上人人平等的社会,梁雪眼里,高级奴隶与低等奴隶之间,并没有任何的区别,不知不觉间,身边团结了一大批人。

终于,在生身父母被打死两年后,他带着一批奴隶,杀入了奴隶主的卧室,把头顶上的那座大山终于给搬掉。

热门小说推荐
雪中悍刀行

雪中悍刀行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妖夏

妖夏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闪婚厚爱:误嫁天价老公

闪婚厚爱:误嫁天价老公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神兵奶爸

神兵奶爸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总裁老公超给力

总裁老公超给力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龙王殿

龙王殿

化神境修士陈默,与小师妹双双陨落后,竟然重回地球的高三时代?!前世初恋,陈默不屑一顾。前世敌人,陈默一拳打爆。前世你看我不起?今世我让你望尘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