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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最喜欢的花是鸢尾花。这不仅仅是因为这些花拥有非常绚丽的颜色。
她的童年是在新英格兰度过的,和故土不列颠尼亚一样,新英格兰地处高纬,但天气却更具备大陆性,更加寒冷。
在那种土地上,夏日的阳光很短暂,花的花期也很短暂。
“正因如此,我才希望你的人生如这些鸢尾花一般,即便花期短暂也不要错过绚烂绽放的那一刻。”
新英格兰的仲夏夜里,她躺在母亲的怀里,听见母亲亲口这样说道。
她的名字是母亲取的,名字正是取自鸢尾花之意。
那时尚且年幼的爱丽丝自然不明白其中深意,只是在母亲的引导下,她也跟着一起喜欢上了这些颜色绚烂的花朵。
它们很漂亮……被花海簇拥着,总让人觉得梦幻……
它们的确没有浪费一生中最美丽的那段时光,光是绽放的刹那之美,便值得被记录,一直保存下去。
只可惜……新英格兰终究是太冷了……
这些花开不了太久,花瓣便会凋零。到那时,残花满地,全是令人失望的破败之景。
所以,人们为此想了个办法,他们建造起温室,将这些脆弱又娇美的花移植进温室中。温室的温度刚刚好,还有园丁的悉心照料,这些花被置于完美的保护之下,他们以为这样,就可以让美变的长久。
果真如此吗?
爱丽丝的手再次轻轻触及花瓣。这些花就像是玻璃,轻轻一碰,便落在了地上,碎成一地残渣。
女孩略微顿了顿,然后,她露出一副苦笑。放弃了离开花房前,要购买一支鸢尾花的想法。
她确实有给骗子先生送一枝花的心思。只不过,她不想送这种出自温室的花。
骗子先生不会喜欢的,它们太过脆弱了,禁不住任何大风。
想到这里,她叹了口气,她摘下一支鸢尾在手上把玩,此时萨萨里岛明媚的阳光刚好透过温室的玻璃穹顶,照射下来,将她那头金发映的漂亮。细碎的阳光夹在发丝的缝隙里,就像金粉。
“可骗子先生会喜欢什么样的花呢?”
“将一支来自温室的花带出去,重新培育,它会变的值得喜爱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无从得知。爱丽丝只是听着那间小木屋里传出的咔哒咔哒的机括声愣神。她记得,许久之前,在离开不列颠尼亚的土地时,她也问过母亲同样的问题……
可母亲当时是怎么说的?
记忆里的那个冬夜正在变的模糊……爱丽丝只是记得,那天晚上很冷,格外的冷……
冷到就连温室的温度都让人觉得刺骨。
……
……
饰非并没有碰这台打字机。但此时,它正在噼里啪啦响个不停。
信纸上的文字自然不可能凭空出现,在饰非没有进行任何操纵的情况下,这台打字机正在自己输入上一封信的回信。
——致亲爱的奇术司专员诸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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